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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摇篮到坟墓”的文明素养
 

【作者: 歐敏銓】2003年01月05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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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无疑是上世纪末最伟大的发明之一,如今更多了笔记本电脑、PDA、Tablet PC、Smart phone等等分身,仍然是叱咤风云的科技主流。但当我们为全球每年数亿台的销售数字感到鼓舞时,是否也该来想想,那里是这炫丽背后的归处?


当计算机被电力加持时,是如此神奇,可看、可听、可写,还可以无远弗届的链接;但当系统程序出现错乱、电路短路,或者只是简单地把电源一切除,眼前这台宝贝马上成为废铁,什么“奔腾”之类的梦幻马上全部落空,而且极为碍眼占位。这时,只想赶快让它从眼前消失,至于它的下场会是如何,那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是这样吗?请再看看你眼前的这部计算机,它里里外外的数百至上千颗零件及配件,其实是由七百种以上的金属及化合物所构成,其中一半以上对人体有害;以知名的危害性重金属──铅来说,在一般的PC屏幕中,就可以分解出一公斤以上的重量来。当这么复杂而高危险的垃圾不经处理就送入掩埋场时,很抱歉,大地是无福消受的。


但有弊也有利,计算机内部也含有许多贵重金属,例如:金、银、铜、锡、铬、铂、钯等。据丹麦研究人员分析的结果显示,一吨随意搜集的电子板卡中,可以分离出286磅铜、1磅黄金、44磅锡,其中仅一磅黄金的价值就是6000美元。这不禁让人眼睛一亮,很多人马上想在家中弄个简单的强酸分解池来大赚一笔,但化学分解其实是一门极专业的学问,若未有长期的研究规划及高额的设备投资,很容易赔了夫人又让废酸严重污染了土地。


因此,对计算机、电子垃圾要能做到“从摇篮到坟墓”的全盘考虑及全民参与,才是享用文明产物时该有的文明素养。且来看看各国的作法:日本强调“谁的孩子谁抱走”观念,在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中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要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德国的《循环经济法》中规定,电子垃圾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者和用户负责;瑞典的法律规定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而法国更强调全社会共同尽责,规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电子垃圾。


这些立意良善的政策,对台湾而言仍然陌生。也许有人知道有废计算机回收专线,但从来不知道自己或厂商该负起什么责任。其实要全民共同为此一文明产物尽责的方式并不困难,重点不是在于回收,而是延长它的使用寿命,也就是尽量透过零件、软件的更新来满足技术提升的需求;当功能确实不敷使用时,还应努力为它找到适合的新主人。这或许不是产业界所愿见的情况,但请以长远而包容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为子孙、为大地留下美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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