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們都喜歡在紙上亂塗鴉、隨音樂蹦蹦跳,也喜歡堆積木、數數兒、猜謎語,但隨著年紀漸長,在不斷前進的人生洪流中一次次被要求選邊站。於是,喜歡數學多一點的繼續鑽研數理生化,其中有一群人最後成了工程師,或研究員,並奉行理性邏輯的生活。

另外有一群人,就是不愛唸書、只喜歡做夢。他們不相信死板板的道理,凡事需要親身體驗才相信,過生活依賴的是靈感與直覺。這樣的人大都喜歡搞藝術創作,在音樂、戲劇、舞蹈、畫畫、寫作等領域硺磨淬鍊自己的技藝與藝境,往往是兩袖清風,卻又樂在其中。

這兩群人,一向是井水不犯河水。和一個畫家談電腦科技,他可能會頭昏、想睡覺;要一個工程師拿起畫筆畫畫,或跟著音樂起舞,那就像要他老命一樣痛苦。於是,在「科技」與「藝術」的面前,好像有一條鴻溝,很難跨越。

然而,有一個人,雙手一捉,將這兩者都收入掌心,在其人生的旅程中,靠著這個特質,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掀動科技產業的革命。這個人,就是賈伯斯。

一開始,他以時代的叛逆者自居,提倡「非同凡想」;結果,他成了引領時代前進的嚮導,他的產品,從個人電腦、動畫、音樂、手機、平板電腦到數位出版,則一一成為市場主流。

這真是一件令人難以置信,卻又是鐵錚錚的事實:他憑個人的信念與意志,打造了一家蘋果公司,而面對蘋果,所有對手好像一下子變成了侏儸紀時代的恐龍,毫無招架之力。

這樣的一個震撼彈,讓全世界都在思考一件事情:除了科技,我還少了什麼?

於是,大家想很想了解賈伯斯,讓他的傳記賣到炙手可熱。

當然,這真是一本好書。在作者忠實、細膩且傳神的刻畫報導中,確實時時出現一些發人深省的句子,足以做為「為何賈伯斯能、別人不能」的解答。

隨便舉個例,就說iPod好了,為何iPod能做到浪漫與工程的結合、人文及創意與科技的交會、既大膽又簡單的設計,讓世人為之瘋狂,而微軟的Zune卻做不到呢?

賈伯斯如是說:『年紀愈大,我愈能體會「原動力」的重要。Zune之所以那麼蹩腳,是因為微軟的人不像我們是真心熱愛音樂藝術…』

因此,只談科技,太過深奧而顯得高傲,太過冰冷而難以親近。科技不能只是科技本身,還要給她溫度、給她色彩,讓她有血有肉,擁有令人暈眩著迷的丰采。

這對純科技人來說很難,對純藝術家或設計師來說也不容易。為何不能這兩群人攜手合作呢?

在今年的科技美學精品展中,我看見了這件事的發生,許多技術因與設計相遇而變得精彩、發光發熱,這條路真該好好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