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政府為使科技施政讓人民有感,在科技研發投入方面增列「擴大科技應用群組」,期望引導各部會除了重視技術開發外,也能重視科技應用,盼科技計畫能一路從技術研發、服務驗證,做到找營運商接棒,完成商轉,也希望藉此讓民眾對科技有感。

我們樂見政府在產業迫切需要轉型的時刻,針對產業本質上重硬體、輕服務,科技體系過去重研發、輕應用的問題提出可能的解決方向,並投入必要的資源。不過,要提醒的是,在規劃科技應用時,除了需從需求端出發思考使用者的應用情境之外,更應從掌握資料分析的過程,才能有效進行相關的應用。

換言之,從科技進展的角度來觀察,硬體的建置與完善並不困難,服務內容及軟體應用才是核心。尤其是是否有足夠且正確的資料來進行分析,並據以作為政府政策或者企業營運決策研擬或調整的參考,更是整個系統是否能夠成功的關鍵。

以目前大台北居民很有感的『台北等公車』為例,過去民眾搭公車最大的困擾是不知道下一班車多久才會來,時間難以掌控,透過物聯網的應用,民眾經由智慧型手機App,輕鬆掌握每輛公車的動態,何時發班?幾時進站?因此可以很從容的在公車到達前走到站牌搭車即可。

這樣的交通動態系統,硬體的建置相當容易,困難的是政府是否願意開放及提供相關資料,亦即所謂的開放資料(Open Data)。尤其這些交通資料還牽涉到跨縣市區域(台北市與新北市),更增添協調的複雜性。一旦突破這些障礙,系統就能成功運作,這是目前民眾非常有感的物聯網應用案例之一。類似的情境應用可擴大到食、醫、住、行、育、樂生活各方面,都有待政府開放的態度與擴大鬆綁的幅度,否則硬體再先進,也是徒然。

以下是推動科技應用的幾點建議:

首先是標竿科技應用資訊的借鑑。建議可以蒐集國際上各行各業成功的應用案例,供各部會及企業在規劃科技應用上的參考。透過標竿及跨界學習,以及在地特性調整,應有機會發展適合台灣地區應用的最佳實務應用,未來也可伺機拓展外銷市場。

其次,應擴大完善國內科技應用的基礎建設。為了深化各類型的科技應用,建議政府應擴大Open Data 的開放及提供,讓民間可以低成本或免費取得非敏感性的公共資料;政府亦可考慮協助建立資料交流平台,並扮演「資料協調者」的角色,促成企業、跨企業、政府(中央或地方)之資料公開及分享,以協助產業快速取的所需的資料;同時,也應提供相關法律(如個資法、醫療法、電信法)之資料取得及應用之諮詢服務,以協助產業降低開放資料應用上的可能法律風險、排除相關應用之限制與障礙。

人才也是基礎建設重要的一環,政府也應協助培訓更貼近實務的科技行業應用人才,這不僅僅是硬體,還包括服務內容、軟體應用甚至跨領域資料分析人才等。

最後,是誘因的提供。如何提供足夠的誘因,讓政府部門願意且樂意冒『圖利廠商』之大不諱擴大及提供開放資料、不同領域行業及企業間願意分享資料,並投入各式應用。建議政府可以在科技應用相關技術與專利方面,在示範性計畫上多給予業者一些資金政策上的協助,讓產業可以快速順利的完成服務驗證與商業運轉!(作者詹文男現任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資深產業顧問兼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