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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my Chung
發表 发表于:2011.10.08 05:55:09 PM    文章主题: Re: 過勞誰該負責?

(1)當然是發揮團隊合作的工作模式是最好的方式,也不要輕易打破當初合作模式所訂的權利義務與規範,怕是有些人是以合作模式之名,行壓榨勞工之實,或做事的勞工永遠過勞,工作時打混摸魚玩種菜與社群的員工也大有人在,每個案例狀況都不一,但不難掌握!

(2)公司或許也要想想為何一堆員工要背叛出走?又為何有員工有過勞死或自殺的?又為何一堆人失業?一堆公司找不到員工?又時常有大型勞工街頭運動?這些都是多年攤在陽光下的老問題!

(3)這要從員工,公司資方,社會三者關係來探討吧!

(4)重要是把自己目前的工作做好,工作時盡心力工作,休息玩樂時就休息!

Athena Hwang
發表 发表于:2011.03.17 03:38:00 PM    文章主题: 過勞誰該負責?

如果能發揮團隊合作的工作模式,而不是把所有工作都堆到少數人身上,是否能避免這樣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