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地方就在這裡:當IC設計業者被要求擔負晶片設計研發的最終成敗時,卻必須以高風險的投產失敗率,換取少數量產突破百萬的些微機會,來證明自己的IC設計研發有可能是成功的。
這個不是IC設計產業與生俱來的存在前提,而是伴隨消費電子市場,應該更明確地說,伴隨著消費電子跨國大廠競爭邏輯的衍生命題。因為那只是在以消費電子市場競爭壓力存在為前提的範疇,來規定IC設計業必須這般才能生存的特殊狀態,而不是一般。
IC設計是不是純然要以消費電子市場為依歸,或許就是一個值得爭論的課題。當然也不會抽象地架構出什麼屬於IC設計天性的設計生態,因為有IC設計的產業存在,只是半導體產業分工的一環,是降低成本所驅使的分工結果,現在IC設計業密切與晶圓廠合作,也是降低成本的趨勢使然。
我們該問的是,為什麼要以這種市場、而且只能用這種市場,要IC設計業者擔負所謂的成敗?遑論這個過程需要多大的耗損與浪費,包括大量工程師的腦力與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