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化的世界與商機

作者\詹文男

最近看電視影集『紐約犯罪現場』,除了驚訝於許多警方的高科技實證工具與方法之外,其中一集更將在網路上逐漸風行的虛擬人生(second life)帶進劇情,顯然網路在人們的生活中,已成為不可或缺的元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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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歷史觀來看,人類的農業經濟時代發展了600多年,直到17世紀才進入工業經濟時代,而自1990年代末期,因為網際網路興起而展開的數位經濟時代,雖然在2000年因為網路泡沫化而略為沉寂,其實網路的數位技術和運用,仍舊持續默默地進展,到目前為止其實就如影集中所呈現,已經出現很重要的發展了!

根據調查,美國電腦用戶的普及率已達到70%以上的水準,而寬頻網路用戶的普及率逐漸上升。意即網路的基礎建設包括寬頻的建置、價格、所能提供的頻寬水準等,都到達了足夠的成熟度。就是因為這樣,線上購物佔零售的比例、網路廣告佔整體廣告的比例,都比過去提升了許多,而這只是剛開始而已!

過去幾年大家多以為網際網路是個泡沫或不切實際的想像,但數字的變化提醒我們,網路已是個真實、而且已成熟為一個很大的市場。它除了會帶來包括商機在內的各種機會與夢想外,其遊戲規則也已經改變並帶來新興勢力的崛起,例如Google或一些新型態的商業模式,都很值得持續觀察。就像過去大家談到網際網路的議題時,多半會集中在人數的多寡、使用狀態等,而現在則關注在上網者的網路消費金額、這個數字會如何成長等,顯示網路的商業化時代已正式來臨!

網路市場,已不僅是虛擬的,而是個實際的生活空間。例如食衣住行所需都可以在網路上購買,這跟過去認為網路只是告知資訊的媒介,就有很大的不同。事實上現在行銷活動都能夠在網路上快速完成,也被視為理所當然。以A‧I‧D‧A‧這四個行銷階段為例來說,廠商大撒銀子透過媒體打廣告,其初步目標即在告知消費者、喚起使用者對某項商品的覺察,這是第一個「A」(awareness)的階段,有了足夠曝光度後消費者進而會產生興趣(「I」,interest)。除了興趣之外,廠商還要能讓目標消費族群,激起想要擁有商品的慾望(「D」,desire),並讓他們實際採取購物的行為(第二個「A」,action)。

過去上述促銷活動都要一階段一階段地來,花上很多金錢和力氣才能引起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而現在這四個階段在網路上就可以一氣呵成了。舉例來說,網路遊戲可以設計讓我們逛到某個虛擬書店,隨即向網友介紹新書,上網者也立刻可以直接下單,接著就到某個便利超商提貨,瞬間就完成A‧I‧D‧A‧四個步驟。也就是過去非得一步步來的消費行為,網路世界中卻可以在轉瞬間完成,不但速度、效率、服務都超前,整個商品的售前、售中、售後行為,網路都可以辦到。這無非提醒我們,網路是個很大且很有效率的市場,端看企業如何智慧地運用!

當然這個無所不在的網路世界中,也會產生、存在著問題。最明顯的就是資訊安全,如病毒、垃圾郵件、駭客等,這些問題也會隨著我們對網路依存程度的加重,而越來越具威脅性。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資訊安全問題也會帶來新商機,如網路內容、通訊管理與安全維護等,企業內部的資訊安全管理制度、規範,不但重要,更會創造出新的市場。當然,「安全」這個議題也包含身體健康的維護,如不會造成過多的幅射問題等,這也是我們可以思考商機之處。

(作者詹文男為資策會MIC資深產業顧問兼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