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兼顧公平和效率的4G頻譜政策!

作者\鍾榮峰

在智慧型手機和平板裝置的帶動下,短短3年台灣行動寬頻數據傳輸量呈現爆炸性的成長,而行動通訊技術已逐步邁向4G、主要頻段以700MHz和2.6GHz的LTE發展,也因此電信營運商要求開放頻譜資源的聲浪從未止息。在此關鍵時刻,台灣需要一套能夠兼顧社會公平和傳輸效率的4G頻譜政策,來提昇並滿足全民在行動寬頻的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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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行動寬頻的技術關鍵在於傳輸速率和頻寬效率,下一代行動寬頻裝置必須具備多頻多模支援功能,涵蓋2G/3G/Wi-Fi/4G,才能因應不同地區使用不同頻段建置行動寬頻網路的多樣性。但由於頻譜資源的稀有性,使得有效利用有限頻譜資源更為重要,不僅是台灣,這也是目前各國政府在邁向4G行動寬頻世代的首要考量。

目前台灣政府計畫透過三種管道來整合既有頻譜資源。其一是按照去年底行政院核定交通部擬訂的「我國 GSM 執照屆期之後續處理政策規劃方案」,回收900和1800MHz的5組2G頻段區塊,預估到2015年7月開始釋放頻譜新執照,2017年完成回收作業。其二便是規劃逐步收回700MHz(698~806MHz)的可能性。其三在2.6GHz頻段部份,也是政府規劃釋放頻譜資源的考量範圍。

就電信業者而言,為因應多樣性行動服務高速成長的數據需求量,必須掌握具可擴展性的頻寬和低成本而高品質的寬頻技術,才能負擔營運成本和資本支出,提昇網路建置的投資報酬。但是不可迴避地,屬於公共財的頻譜資源,除了考量釋放給特定的商用化通訊網路之外,也應該兼顧公眾利益。

其一,在轉移既有GSM廣大話訊用戶權益並降低衝擊的過渡期間,政府相關部門並沒有提出相應的配套措施,僅以「技術中立」的立場美其名為「產業形成自然整合」,然把關大多數人民行動通話權益與品質的規範卻付之闕如。

其二,700MHz部份牽涉到公共利益和偏遠地區民眾的廣播收視權益,主要是為偏遠地區類比電視改善收視不良、公共電視播送(698~704MHz)資源、國防部軍事通訊和行動電視試播等具有公共利益性質的應用為主。況且,700MHz內仍存有許多干擾問題,大多為100~200kHz頻寬、干擾強度在-90dBm以下,700MHz仍需經過有效清頻。在這裡,如何兼顧公共利益和商業效率,政府目前也沒有表明立場。

其三,2.6GHz仍保留100MHz的的頻譜資源區段,多數給WiMAX電信營運商和相關實驗網路應用。LTE實驗網路使用的FDD LTE 2x 35MHz頻段,仍與M-Taiwan WiMAX實驗網路頻段有所重疊;而3GPP對於LTE FDD/TDD可用頻譜規劃區段,也會與台灣既有WiMAX電信營運商正在營運的頻段相互重疊。這個部分的頻譜資源管理,政府也沒有提出一套因應之道。

因此,台灣要進一步整合既有行動寬頻頻譜資源,複雜度不可謂不高。加上在多樣性異質網路整合的多模態趨勢下,新世代行動寬頻裝置勢必具備多頻段整合功能,台灣頻譜資源也面臨重新規劃、清理和整頓的關鍵時刻。我們期盼,政府針對上述有限的頻譜資源,能夠更具備全局視野,提出兼顧公平與效率的下一代行動通訊的頻譜政策,方能照顧全民行動寬頻傳輸品質。


關鍵字: LTE   無線配接設備   網際骨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