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最新动态
产业快讯
CTIMES / 文章 /
立法管制垃圾邮件!
 

【作者: 謝穎青】2004年01月15日 星期四

浏览人次:【3220】

说起垃圾邮件,我有两种沮丧的经验: 起先是为了在家里收受私人的电子邮件,而在Hotmail申请使用电子邮件信箱。信箱启用的第一天,我惊讶地发现信箱收件匣内已经涌入两百多封邮件- 满满皆是耸动的英文标题,千篇一律推销壮阳药、治秃剂和一夕致富秘诀;接下来一周,这样的邮件逐日以成千上百的数目增加。我在第八天放弃了这个信箱。同一时期,我在办公室使用公司分配的电子邮件信箱,为了工作需要,在网路上订阅了三份电子报。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不断的要回想,曾几何时我「邀请」过,有多达二十种来自相同ISP业者的电子广告邮件讯息,每天固定轰炸我的公务信箱。


这些不请自来的电子邮件已经在网际网路使用者申诉的问题中跃居申诉数量的第一名,远远超越一年前众人仍闻之色变的电脑病毒。


美国立法树立典范

过去两个月里,我们在各方面报导中得知,在2003年11月22日,美国众议院表决以392票对5票悬殊的比例通过「控制不请自来之色情暨行销侵袭法」( Controlling the Assault of Non-Solicited Pornography and Marketing Act),简称为「滥发电子邮件法」(CAN-SPAM ACT 2003)(这是提案国会议员自己在法案前言定下的简称,字面上读来讽刺,但却是千真万确的符合事实),11月25日经美国参议院修正通过。美国总统布希于同年12月16日签署,成为美国联邦第一项管制滥发电子邮件的法律,在200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在此之前,美国已经有三十六个州分别完成立法,约束在网际网路上以电子邮件进行商业行销的行为。


尽管这个法案在国会得到空前的支持通过,各方评价却是出现两极走向。支持本项立法的广告团体包括美国广告公司协会(AAAA) 、全国广告主协会(ANA) 、直销协会(DMA)和ISP业者均认为,反滥发电子邮件立法目的,本来就不在于管制滥发电子邮件,而是规范直销作为。因此,对于美国其他尚未就反滥发电子邮件有相关立法的州而言,这项法律适时通过有规范填补的作用,并为跨州交易性质的电子商务树立了一致可遵循的商业行为准则。


但是,大部分倡言严格限制滥发电子邮件的专家学者仍对这项法律的内容、实施的效果感到悲观,因为这项法律等于正式将滥发电子邮件行为合法化,并可能导致滥发电子邮件之数量继续增加,结果是消费者成了大输家。


在美国市场,2003年岁末假期前消费者上网购物的兴致,并没有因为上述「滥发电子邮件法」通过而激起的社会争辩被打坏了;美国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美国2003年电子商务市场规模达到1,380亿美元,其中由广告电子邮件带动创造的销售金额估计约166亿美元。


全球性的立法风潮

在美国之外,同一时期世界其他应用网际网路普及​​程度高的国家也有类似发展。西方世界的另一个大市场-欧盟,针对资讯化社会开放应用通讯服务所产生隐私保护问题,循序渐进,从1995年起陆续通过多个相关指令,其中最近的一个举措,是责成十五个会员国于2003年10月31日前订立相关法律,限制广告垃圾邮件在未经收件人明白同意的情形寄发,铺陈出一个整体的保护个人隐私与消费者权益的法规架构,成绩令人瞩目。


在亚洲太平洋地区,日本及韩国作为宽频网路建设之先进国,分别已在2002年在立法反制滥发电子邮件的序列中就定位。澳洲也积极不让日、韩专美于前,在2003年11月底通过以收件者事前同意为基础的管制滥发电子邮件法案,定于2004年4月11日开始实施;而中国作为被指名为仅次于美国有数量庞大滥发电子邮件输出的地区,产官学界也已形成共识,积极发起游说政府进行相关管制滥发电子邮件立法工作。


ISP业者首当其冲

为什么需要立法管制广告电子邮件(我更乐意称呼为垃圾邮件)?答案恐怕不是所谓的消费者隐私保护这样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资本主义经济服膺的市场法则是,有满意的顾客,才有赚钱的企业。所以,顾客永远是对的。当越来越多的网路使用者,像我所遭遇被广告电子邮件覆顶的情形,对ISP业者提出抱怨时,ISP业者总要有积极回应吧。于是,各类过滤垃圾邮件软体纷纷出笼,分别在ISP邮件伺服器及用户端电脑主机上执行起阻挡和删除垃圾邮件的任务。


但不论是利用黑名单(Blackiists:被归类为垃圾邮件发信源头的电子邮件位址及伺服器IP地址都会榜上有名) ,或是许可名单(Whitelists:只有经收信人伺服器明白注册登记的IP位址发出的邮件才会放行进入收件匣),误判(false positive)垃圾邮件的比率都仍太高:美国一家电子商务顾问公司估计普遍情形里误判的机率可能高达百分之七十五。所以,ISP业者越是积极阻挡垃圾邮件,相对地,它挨告的机率也越高。因为:「它将人家的宝贝邮件不分青红皂白做掉了」!


另外一件麻烦就更大了:滥发电子邮件在网路上突发大量漫无目的地流窜,并不受现实国家地理界线限制,各国ISP业者在网路管理上疲于奔命应付,与其逐一辨识各个垃圾邮件发信的电子邮件地址,不如将最常被利用为垃圾邮件发信的ISP伺服器锁定,一律飨以闭门羹。这么一来,被挡信的ISP业者可要着急得跳脚了:伺服器内正常客户的电子邮件也一并遭殃被挡驾,除了消费诉讼将要暴增,这样的封锁若不解除,ISP业者的业务也将无以为继了。


在还没有更聪明的过滤软体问世之前,ISP业者间个别的协调措施也无法有效解决上述一而再再而三不断重演的封锁/解禁循环。 ISP业者终于认识到,经营网际网路这种跨国界性质的业务,一定要有全球性的一致规范作为靠山﹔要达到这个终极目标就势必要敦促各个主权国家政府强力介入,进行国际合作,拉近各国防堵垃圾邮件的做法,减少垃圾邮件发信人趁虚而入的机会。


从这样的商业保护立场,再观察整个2003年,世界上各个通讯发展先进国家在反滥发电子邮件立法及执法上沸沸扬扬的动作,就不难理解,相同精神的法律如何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纷纷在各国就绪完成。尽管这是商业力量运作的结果,但是,执行下来可以兼及免除消费者被不明来源的垃圾邮件骚扰的困扰,相信应是大家所乐见。


只是,挥去了非法的垃圾邮件之后,对于那些「合法的」,我认为是垃圾,却仍每天造访我信箱的广告电子邮件,该拿它怎么办? (作者为太颖国际法律事务所律师兼执行长:webmaster@elitelaw.com)


相关文章
反制垃圾邮件,立法奏效!
SPAM防治技术剖析
打击Spam总动员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关讨论
  相关新闻
» 台达推出5G ORAN小型基地台 实现智慧工厂整合AI应用
» 欧洲航太技术展在德国盛大展开,全球吸睛 镭洋推出卫星通讯整合方案,目标抢占庞大的欧洲卫星商机
» 经济部促成3GPP大会来台争话语权 国内外大厂共商5G/6G新一代技术标准
» 经济部支持跨国研发有成 台欧双方分享B5G~6G规划
» 达梭系统收购IQMS扩展3DEXPERIENCE平台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5H28XH4GSTACUKZ
地址:台北数位产业园区(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87-2号A栋204室
电话 (02)2585-5526 #0 转接至总机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