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交通部長葉菊蘭與多位專家學者於八日召開3G座談會,會中對釋出第三代行動通訊執照的時間意見分歧,但對釋出的精神則取得的共識,認為未來3G執照釋出,不應把國家財政收入作為最高考量,而應強調國家整体利益,包括財政、電信產業及消費者利益。葉菊蘭則依此原則指示電信總局,由於3G執照期限長達十五年,其間4G可能會出現,因此執照釋出作業應作長期而細膩的規畫。
關於釋出時間,主張延後者表示,因為3G的發展並未如預期順利,很多取得執照的歐洲電信公司恐怕也要從2.5G作起;而反對延後者則認為,國內3G執照的發放已落後其他國家一年餘,沒有必要再延後。與會者多同意,採行單回合和多回合,應有不同的底價設計,前者的底價較高,後者則較低;此外,未來拍賣得到一固定標金金額,將採分期付款方式繳付的原則,也幾已確立。
這次座談會的與會者包括台大電機系教授蔡志宏、公平會委員施俊吉、理律法律事務所劉紹樑、工研院電通所副所長呂忠心、中興大學教授劉崇堅、電信總局長簡仁德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