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期45天,2004企業軟體導正專案已於9月30日結束,台灣商業軟體聯盟(BSA)表示,45天宣導期間檢舉專線已接獲近400通電話,並掌握部份有效檢舉名單,十月起將聯合檢、警、調相關單位展開行動,企業應儘速對公司內部的軟體資產進行清查,以避免法律風險。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主席宋紅媞表示:「今年的宣導期間檢舉狀況非常踴躍,我們已經鎖定部分業者,並妥善蒐集相關檢舉資料,即將提供檢舉資料給檢調單位,進一步對違法企業進行查緝與法律告訴」。
此外,今年的檢舉狀況,仍集中在企業內部軟體使用授權不足、甚至使用大補帖為公司灌裝軟體,但也有不少案件是檢舉電腦組裝業者買硬體送軟體、甚至為客戶灌裝非法軟體並做為有價服務的情形。被檢舉企業所分布的區域北、中、南都有,台灣商業軟體聯盟將針對其中情節較為重大者優先處理。」
企業若非法拷貝電腦程式,嚴重的侵害行為,例如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未經授權而重製電腦軟體著作或以散佈非法軟體為常業者,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違法者同時亦須面臨最高新台幣三百萬元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