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網際時代的新經濟特質有三個,第一個是快速,第二個還是快速,第三個更是要快速」。這種論點是基於網際時代裡,由於網路資訊的公開性,數位資訊複製的容易性等等因素,一個Idea只要一出爐,很快地就如會星火燎原般地散開來,所以當你找到一贏點時,就要趕快去SetUp起來;在別人還來不及模仿前,趕快壯大起來;在別人還在摸索前,趕快聯盟起來;在別人還在衝刺前,趕快把IPO發行起來,否則錯失了時機,機會就是別人的,自己反而成為苦苦地追趕者。

聽起來蠻有道理的,也是目前網際時代的普遍現象,所有的人都在拼命地追趕著,沒有人敢掉以輕心。但真的是如此嗎?快速就是網際時代的基本特質嗎?其實,快速本來就是過去資本經濟的特質,但由於網際網路這個工具的普遍,因果循環鏈的加速,造成了快速變成了唯一可以競爭與存活的基本原則,但這也是從過去資本經濟來思考今日數位經濟的最大迷思。

若說數位經濟是一場真實的社會革命的話,那思考邏輯絕對不可落入線性的思惟,而必須要回歸本質來加以探討,才能真確地掌握時勢。其實就數位經濟最大的特點:全球性來說,唯獨能夠成為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商品,才能真正在數位經濟體系下高枕無憂,否則隨時都有被打倒與取代的可能。而如何才能創造全世界獨一無二的商品,唯有文化一途,一個個體或一個企業,文化就是它的生命特質,每一個生命特質絕對不會相同,發揮生命特質所創造出來的商品,就是在數位經濟可以歷久彌新的不二法門,所以數位經濟的基本特質有三,第一是文化,第二 也是文化,第三還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