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社报导,关于台积电申请前往大陆投资八吋晶圆厂的申请案,行政院表示将最快在农历年前作出决定;而行政院亦强调,台湾政府开放厂商赴中国投资八吋晶圆厂的政策,至今没有任何改变。
行政院副院长林信义表示,台积电的申请案虽仍需要补齐一些资料,但不过其中问题并不复杂,应可很快处理完成。台积电是在行政院于2002年8月开放半导体业者申请赴中国设立八吋晶圆厂后,于9月就向经济部第出投资的申请案,而除台积电外,目前仍未有他半导体业者提出申请。
台积电计画在大陆上海松江科技园区兴建一座八吋晶圆厂,并将在中国设立一100%持股的子公司,预计赴中国总投资金额为8.98亿美元,并以四年时间完成投资计画。
行政院以总量管制原则开放八吋晶圆厂登陆,在2005年12月31日前,以核准三座八吋晶圆厂为上限;且须符合在台投资的12吋晶圆厂已达量产阶段等附加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