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最新动态
产业快讯
CTIMES/SmartAuto / 新闻 /
针对互联网广告 北京设「法」管制
 

【CTIMES / SMARTAUTO ABC_1 报导】    2001年05月16日 星期三

浏览人次:【1488】

为加强对网络广告的监督与管,北京市工商局建立《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除了企业主在自己的网站上推销自己的产品广告符合经营范围外,其实欲刊登网络广告者,都得事前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并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

根据大陆媒体报导,北京市工商局订定的《北京市网络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于于五月正式严格执行,这项管理办法建立之因是规范网络广告的内容和活动,以达到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了企业在自己的网站上发布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是属于合法之外,这项网络广告管理暂行法规范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都应当到市工商局申请办理广告经营登记,并需提交一系列证明文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则不得为他人设计、制作、发布网络广告。

  

關鍵字: 北京市工商局 
comments powered by Disqus
相关讨论
  相关文章
» 微创商机现 Y Combinator模式成功
» 网络用户身份辨识-「单一签入认证」
» 加入开放目录计画
» 网路图书馆与公共版权
» 建构全华文的网络世界 - 中文域名技术


刊登廣告 新聞信箱 读者信箱 著作權聲明 隱私權聲明 本站介紹

Copyright ©1999-2024 远播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Powered by O3  v3.20.1.HK852CKXHN0STACUKT
地址:台北数位产业园区(digiBlock Taipei) 103台北市大同区承德路三段287-2号A栋204室
电话 (02)2585-5526 #0 转接至总机 /  E-Mail: webmaster@ctimes.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