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與HTC互告侵權,三星與友達也互相指控,而蘋果和三星也互相告了對方。突然間,大家告成一團,企業競爭越顯劍拔弩張。大家如此大費周章的展開專利訴訟,為的就是想透過專利來削減競爭對手的力量,好讓己方可以在特定市場獲得短暫的喘息空間,只是這樣的手段真的能帶來實質益處?對企業長期發展又會有正面的效應嗎?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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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企業發起專利訴訟的目的有二:一為取得金錢,是透過要求賠償與給付授權金的方式來獲得經濟收益;二為市場競爭,是利用法院短期或永久的禁制令,將競爭對手逐出自己所在的市場,以保護自身的利益。而目前檯面上的專利訴訟多以後者為主要訴求,以期保護和佔據市場。

但這樣的做法其實是會帶來負面效應。因為目前的專利取得都是有所謂的地域性,也就是每個國家或地區都必須個別申請,在中國申請的專利只適用中國,美國歸美國,因此一旦專利大戰擦槍走火,成了國家企業對國家企業的訴訟,戰到最後,國跟國之間的產品互不輸入,這對全球產業的發展並不健康,大家也都得不到益處。

再者,想透過專利來限制競爭對手,其實也不是個好主意,因為長期的訴訟攻防通常只會拖累雙方的發展而已,官司打了數年最後多是和解收場,繞這一圈的時間和人力成本似乎不太經濟。早期英特爾與威盛的侵權官司就是最好的例子。

2001年9月,當時財大勢大的英特爾對威盛提起訴訟,指稱威盛的處理器及晶片組侵犯其專利權,而威盛也隨即提出反訴,指稱英特爾的處理器侵犯其收購IDT Centuar部門時所取得的3項專利。於是雙方在5個不同的國家,發起了11件訴訟案,並纏訟了一年半多。只是雙方最後仍以和解收場,各自撤回了所有告訴,並簽訂了10年的合作協議。但兩家公司在這期間所經歷的股價與投資損失,其實是難以估計。

專利權設立的本意是一種積極的目的,為的是獎勵個人與企業致力於創新,進而促進整體產業和國家經濟的發展,但現在來看似乎是有點走偏了,漸漸淪為某家公司為了對付另一家公司所採取的手段,是用封閉和排除的方式,把市場圈起來,然後自喜。只是這種各自畫圈的方式,恐怕只會越畫越小圈,還不如用合作的方式,一起來把餅做大。但令人惋惜的是,有這種思維的業者似乎越來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