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Intelligent Property)与当红的网络通讯标准(Internet Protocol)的英文简称都叫IP,然而因特网的IP是公共财,且正在冲击所谓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观念,过去工业时代的专利权纷争,到了信息时代恐怕已经完全不适用了,相信Intel控诉威盛侵权一事,也很难达到既定的目的,这可能是Intel的策略运用罢了。

今天的各种科技产品在开放性的要求下,以及在各种信息都透明公布的流转当中,我们如何判定谁是真正的原创性源头?如果因为某种设计型式就以专利权来防止他人的仿效,其实并不是完全站得住脚的,我们应该以更宽容的眼光来面对其他挑战者,否则这个世界只会沦为比谁的声音大或拳头大而已,而且与其将资源浪费在无止尽的争讼,不如加紧脚步,让跟随者永远吃不完兜着走。

我们看本案的威盛公司似乎也是早有准备而显得老神在在,因为他也知道这是因为他门这一群Group已经威胁到Intel的地位了,所以Intel才会有这样全面性的动作,他们反而可能还在暗自偷笑、洋洋得意也说不定呢。总而言之,到时候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即使输了面子,也不一定输了里子;如果输了里子,也可能赢了面子。以后这种事,我们一般旁观者且把它当做游戏一场就是了,倒是美国ITC接这种案子,铁定吃力不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