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使用者挺專業,可以分辨出顯示色彩的差異。讓我們替他鼓鼓掌。也希望他們最後贏得官司。(贏了應該是全額退費吧我想...)
其實消費者每天都馬被一堆華而不實怪力亂神的廣告欺騙(最顯著的實例就是泡麵了),真的要告起來恐怕每天官司打不完。台灣的消費者畢竟比較溫馴善良,就算顯示器少了幾色、或者泡麵裡面沒有肉,也都自己默默承受。不像美國消費者,iPod表面刮傷了還給人家拿去退貨。
不過就消費者的立場,還是希望內容跟廣告不要差太多拉,生活中的大小瑣事都一樣。現在我要來泡泡麵當晚餐了(希望裡面不要沒有肉...) |